省厅召开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2 作者:
8月6日,省厅组织召开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改革文件精神,审议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工作要点》,听取了省厅2021年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汇报。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对省厅深化改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积胜、薛宏轩、田明有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交通运输部对全面深化改革多次作出了部署要求,交通运输改革从转变政府职能到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从推进法治建设到推动转型升级,从深化投资和公路、水路管理体制改革到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对准了当前行业亟待解决、社会密切关注、百姓热切期待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我们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非凡的能力与智慧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要紧紧围绕《工作要点》确定的4方面14项改革举措,主动担责、主动出击,对照任务安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拿出敢于啃硬骨头的勇气和智慧,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敢于动真碰硬,逐个攻关,切实把难点、堵点问题定位准、研究透,有针对性的精准施策,打通“堵点”、补上断点。要把年度工作和改革任务结合起来思考和谋划,既要贯彻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也要符合自身实际,立足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改革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让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来,牢牢把握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主线,增强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二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改革任务要点,对标对表、细化分工,保持与各配合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保障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三要强化目标跟踪管理。各改革任务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按照省委深化改革办《青海省2021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考核方案》的要求,注重协调配合、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持续改进,全程跟踪改革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按季度向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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