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监督”压实职能部门监督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9 作者:
“您好,您5月8日反映的问题,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相关部门已经进行处理,请问您是否已得到答复,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他们已经和我联系了几次,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很感谢你们纪检监察部门的认真负责!”这是集团纪委落实日常“再监督”的一个缩影。
接到非纪委受理范围的举报电话或邮件,集团纪委做好登记后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类处理,提前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深化“三转”,集团纪委在落实监督职能,加强信访举报监督、督促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关键岗位人员日常警示教育、明确岗位廉洁风险点的同时,重点向“再监督”发力,通过专项检查、巡查督查、信访监督等方式,统筹党建、财务、审计、组织人事、风控法务等监督力量,不断明确细化监督和再监督事项,有效疏解了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
“‘再监督’工作是压实职能部门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是集团纪委主动融入生产经营,发挥党建优势的具体体现。”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雒建涛表示,下一步,将按照集团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联席会暨中层干部向集团纪委述责述廉会相关精神,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构建部门联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为集团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