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印发
来源: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2-08 作者:佚名
为强化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航道工程建设行为,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吉林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推动我省航道工程建设迈上新台阶。
据悉,该《规定》在充分开展调研和借鉴先进省份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吉林省水路交通条例》《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历时10个月完成编制。《规定》共六章、六十一条,分为总则、建设管理、资金管理、验收管理、监督考核和附则,细化了吉林省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分工、厘清了管理责任,明确了我省国境通航河流航道、主要通航河流高等级航道、其他主要通航河流航道(非高等级航道)和一般通航河流航道的事权和责任。
着眼促进我省航道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定》鼓励在航道工程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航道工程建设;鼓励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为适应不同投资模式的建设管理实际、完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提供了相对统一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和建设管理行为。(衣家慧 孙畅)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x_133250/jtyw/202302/t20230206_8665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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