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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省治超目标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2-21 作者:佚名

   根据省政府年度治超工作部署要求,2月6日至17日,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分别带队3个考核组,对2022年度全省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圆满完成了考核任务。省治超办、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交通执法监督局、省路政总队派员参加考核。
其间,各考核组依据《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84号令)及省政府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考核办法》和《青海省2022年度治超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从组织保障、路面治理、源头监管、科技治超、信用治超、规范管理、案卷评查、现场察看等8个方面,通过实地查看、重点抽查、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省8个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2022年度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量化考核。
考核中,重点抽查了8个市(州)治超办,延伸抽查了湟源、互助、德令哈、共和、刚察、玉树、久治、同仁等1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治超办,深入实地查看了8个市(州)地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和省直路政机构等36个基层单位,塔拉滩、天峻等4个治超站,共和金河水泥厂、中盐青海昆仑山碱业有限公司、青海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互助金圆水泥厂、乐都华夏水泥厂等8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考核组对各地区、各部门2022年度治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并就进一步加强地区、部门治超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奋力推进治超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治超作为抓安全生产、抓经济发展、抓社会治理、抓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综合治理”总要求,严格落实好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强化行业部门治超监管责任,切实发挥好各级治超办“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强措施、抓落实,奋力推进新时代治超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贡献力量。二是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推动路面治超工作落地落实。要持续加强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严格落实“三位一体”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强化路面治理,扎实推进省际间、市州间、县区间区域联动治超,织密联防联控联治网络,切实形成全省治超工作“一盘棋”“一张网”,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始终保持治超高压态势。三是狠抓源头治超,以科技治超平台为重点精准监管。要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治超监管程序,将治超工作重心从路面向源头转移,从事后向事中事前转变,从线下巡查转变为线上监管,充分利用好、发挥好治超联网系统和电子抓拍系统科技信息化平台作用,严把“人、车、货”三个源头关口,狠抓源头治超监管,实施精准管理、精准治超、提升效能,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在源头、堵在源头。四是加强诚信建设,运用信用手段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治超政策法规,严格落实治超违法信息抄告、处罚记分、一超四罚、黑名单、信用治超联合惩戒等治超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治超执法各个环节衔接到位,切实形成“全过程、全业务、全链条、全记录”的闭环式监管,努力提升全省治超能力现代化水平。五是严格规范执法,努力提升全省治超工作管理水平。要认真履行治超法定职责,持续加强治超规范化建设,强化治超队伍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能力,拓展法律知识,将治超执法监管各个环节协同到位、对接到位、衔接到位,努力防控和化解治超执法风险,体现出治超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维护好货运行业企业和驾驶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六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治超工作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全面加强治超常态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良好治超舆论氛围,努力提升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认知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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