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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来源: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3-21 作者:佚名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为提高社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居民谨慎、理性消费,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服务队走入沧州市运河区南新村社区,开展以“重信守诺 有你有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过程中,志愿者们为居民发放“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彩页以及环保手袋,认真讲解社区居民在交易时应注意的事项,对居民关心的消费权益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通过真实案例,讲解“老年消费”“预付卡消费”及进入商场消费警示等热门消费陷阱,提供实用消费攻略,提醒居民们在合法权益遇到侵害时,要学会及时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24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和防范诈骗维权能力,树立了“守信者得利,失信者受罚”的价值导向。(马天一 马爱玲)

  责任编辑:陈红宇 审核:刘练


原文链接:http://jtt.hebei.gov.cn/jtyst/jtzx/sjdt/101678713466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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