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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我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区段通航代表船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5 作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明确我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

  区段通航代表船型的通知

  豫交函1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水发〔2020〕6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统筹兼顾航道发展规划及其他因素,确定沙颍河省界至漯河段、淮河省界至淮滨段及其它内河航道通航代表船型如下:

  一、沙颍河省界至漯河、淮河省界至淮滨为规划Ⅲ级航道,以1000t级货船及驳船队作为区段通航代表船型。

   二、省内其它航道的区段通航代表船型,按《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及我省有关航道规划明确的规划技术等级对应船型确定。

  三、区段通航代表船型主尺度详见国家标准《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