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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要求提前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道路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3-29 作者:佚名

  

  为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道路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假日期间公众出行安全有序,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提前做好运输组织,切实强化安全监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科学研判、提前做好运输组织。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旅客出行时段地域等特点,加强运输组织管理,保证运力充足,调配及时。根据实际运力需求变化做好现场指挥调度,增开加班车,保证假日运输平稳通畅运行。突出做好清明节期间城市公交运输组织,加密车辆班次,增开至群众祭祀地点的公交线路,满足旅客清明节出行需求。针对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事先研判运输服务新需求,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调整班次,增加运力供给,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突出重点、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汲取以往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安全生产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展开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坚决杜绝清明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参加假日运输的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严格检查,对驾乘人员进行行车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及职业道德培训和教育,全面提升驾乘人员安全行车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超载、超员、超速行驶。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措施和岗位责任,扎实做好源头安全管理;加大危险品查堵力度,有效利用安检仪,加强对出入站旅客行包的安全检查,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继续加强对安全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控。督促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对辖区客运车辆进行监控,确保行车安全。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指导客运企业和客运站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应急演练,避免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强化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站外揽客、勾结“黑店”载客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旅游包车长期违规异地营运和“营转非”车辆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提供安全便捷运输服务。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开展客车技术状况全面检查,及时开展维修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要充分利用联网售票、电子客票等方式,提高旅客购票的便利性;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有关要求,为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x_133250/jtyw/202303/t20230329_8685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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