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厅印发《关于清理道路运输失效证件的通知》

来源: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6-29 作者:佚名

  近日,为维护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格道路运输市场退出机制,厅印发《关于清理道路运输失效证件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规范开展道路运输失效证件清理工作,依法注销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并明确七类注销情形的适用范围。目前,全省各市(州)正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道路运输证件管理,有序开展运政数据清理工作。(四川交通快讯)


原文链接:http://jtt.sc.gov.cn/jtt/c101585/2023/6/27/97bbc59bc0074dd89cfac10d019d374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