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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近日,为持续支持农村客运和商贸发展,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农村居民出行和农村物流运输需求,推动农村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厅联合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印发了《关于开展“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一是各地基于本地优势,探索融合发展模式,促进农村物流创新,实现节点共用。二是整合农村商贸物流市场主体,推进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供销企业等主体合作,共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运力、装备、人员等资源。三是要求各地完善融合发展的部门协调机制,积极出台面向农村商贸物流经营主体的贷款优惠、税费减免、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厅运管局)


原文链接:http://jtt.sc.gov.cn/jtt/c101585/2023/9/14/3d2c5242dafd4e1286b93590a74652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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