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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收费标准与路况服务质量挂钩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3-12-04 作者:佚名

  

  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简称《办法》),明确每年度在省内已开通运营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经营性高速公路组织一次路况和服务质量全面考评。

  据悉,湖南曾于2019年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挂钩管理暂行办法》和考评细则。此次出台的《办法》进一步优化了考评程序,明确考评指标包括路况和服务质量两方面内容。

  《办法》增加了被考评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高速公路运营主体责任;要求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考评方式,继续将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与路况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挂钩。

  《办法》规定,对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高速公路,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高速公路下浮收费标准,不超过省政府原批复收费标准的5%。


原文链接:https://www.mot.gov.cn/jiaotongyaowen/202312/t20231204_3961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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