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公路用地,违法!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8 作者:佚名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近日,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七支队十五大队成功处置一起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公路用地,在公路用地埋设光缆的案件。
执法人员勘验现场
十五大队执法人员按照工作部署,协同公路管理部门开展路域环境整治联合执法巡查时发现,在G320线K1900+550M处有施工人员在擅自挖掘公路用地,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开展调查。
经调查了解,该处施工是台江县某公司为埋设光缆而为,擅自挖掘公路用地,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光缆,该行为并未获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见此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公司停止施工,并耐心细致对现场施工人员开展“说理式”执法,向施工人员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法律后果。当事人表示其已经认识到错误行为,会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后续的执法工作。12月11日,当事人已到大队接受了相关行政处罚,目前该处违法施工已停工,直至施工许可获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恢复施工。
执法人员向施工负责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十五大队持续保持对辖区省管普通国省道的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着力打造“畅安舒美”交通运输环境。
原文链接:http://jt.guizhou.gov.cn/xwzx/jcdt/202312/t20231212_83341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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