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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3〕82号)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1-13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保障公路水路基础设施运行和安全,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根据《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建〔2022〕68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地区、金额、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2023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普通国省道养护、农村公路养护和航道养护,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二、请各地财政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养护工作需要,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养护工作顺利开展。

  三、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养护工作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推进养护工作。在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情况下,专项资金剩余部分可由各地统筹用于交通养护。

  四、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按要求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评价结果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

  

  附件1:2023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普通国省道养护)分配情况表.xls

  附件2:2023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分配情况表.xls

  附件3:2023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航道养护)分配情况表.xls

  附件4:2023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普通国省道养护)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5:2023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6:2023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航道养护)绩效目标表.xls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11/28/art_77151_11120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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