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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农村公路生产例会

来源: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3-30 作者:佚名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工作会议精神,3月20日至22日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农村公路生产例会,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公路处、市(地)和县(市、区)160余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主要领导关于农村公路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要求,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力开展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按照省政府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既定目标,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续建项目的前期审批、招投标和开复工准备工作,确保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顺利实施。二是迅速推进农村公路管养各项工作。各地要全面展开早春养护工作,快速推进,迅速恢复路况,做好路域环境整治和安全工作,确保早春养护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限完成,为完成年度路况指标打好基础,加快实施未完养护工程。三是加快实施农村公路灾后重建任务。各地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按照省厅确定的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四是加速推动资金拨付进度。各地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做好车购税和一般债券资金支付工作。五是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各地要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县培育、国家级示范县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六是全面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积极参与国省及相关部门的宣传推介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的公路保障。


原文链接:http://jt.hlj.gov.cn/jt/c104989/202403/c00_317210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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