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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走访解政策 贴心解惑暖人心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4-04 作者:佚名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接到西宁市市民马女士的咨询求助信息,称其家人因故意伤害罪入狱三年,刑满释放后,想回到巡游出租车行业继续从事“跑车”工作,但无法办理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想寻求帮助,解决家中燃眉之急。

  厅运输处接到求助信息后,第一时间致电求助人询问详细情况,并于3月29日上午会同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人员前往求助人家中为其进行政策解答。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要求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和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无暴力犯罪记录”条件。因此,马女士家人的条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在现场为马女士及其家人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解释了办理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相关政策法规,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希望能帮助马女士的家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就业问题。马女士表示,我就想咨询一下政策,没想到你们上门来为我们服务,并且速度这么快,真心向你们表示感谢。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此次入户上门为群众进行政策宣讲,切实体现了行政单位将“转作风、聚民心、抓落实”的工作落到了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厅运输处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以实际行动为行业从业主体排忧解难,不断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软实力,同时凝心聚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青海篇章。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4-04/02/article_2024040214372224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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