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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1 作者:

  为深入推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2021年集中攻坚年”工作,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翔主持会议,会上厅安监处、厅运输服务处,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站分别汇报了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接安排下阶段重点工作。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认真开展重大风险源摸排和隐患排查治理,截至3月底,共排查问题隐患2461项,已完成整改2451项,正在实施整改10项,整改率99.59%。厅本级出台制度措施6项。部、省信息专报两次刊载厅做法成效,一次通报表扬。

  会议对“集中攻坚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一是要提高认识,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求各部门一定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以更高要求和更严标准,持续推动工作往细处做、往实处做、往深处做,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要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组协调督办的作用,统筹做好专项整治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配合相关委办厅局推进整治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整治工作要求,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专项组要协助综合协调组做好工作,坚持条线衔接、条块结合,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整治任务。二是要进一步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亲自上手、亲自推动,把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理顺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要由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送综合协调组汇总。三是要凝聚重点领域,确保集中攻坚取得成效。各专项组要认真结合问题清单,各职能部门要配合各专项组工作,聚焦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城市公交、水上交通、工程建设,以及各自的“老大难”问题,实化年度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固化相关措施,及时总结推广整治行动中成熟经验做法,形成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