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路网处]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养护业绩信息补录的通知
来源: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6-05 作者:佚名
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交控集团,京大、阳五、龙城、汾平、静兴、翼侯高速公司,山西绿地城投高速公司,中铁建投山西高速公司: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854号),要求从2024年6月1日起,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上线运行,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相关信息将实现全国共享。从2025年1月1日起,申请公路养护资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均以部级系统模块发布信息为准。为进一步做好业绩信息录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系统注册
(一)登录方式。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后,点击养护作业单位市场监管网上办理模块。
(二)用户注册。系统用户分为省交通厅、建设单位、从业企业用户。建设单位账号自行注册,经省厅审核激活后生效,企业用户自行注册。
二、已有业绩信息补录
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进行已竣(交)工的养护工程业绩信息补录,补录业绩为近10年内竣(交)工的的公路项目养护工程(项目所在地为山西省境内的)。对本通知印发前已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其他模块中录入的养护业绩,由施工企业按程序删除后,在部级系统模块中重新填报,并提交审核。
三、新增业绩登记管理
参照公路建设工程业绩登记管理模式,对2025年1月1日以后新竣(交)工的养护工程项目,实施业绩登记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督促从业企业在项目竣(交)工程序履行完30日内,通过部级系统模块录入本项目基本信息以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信息,并依次提交建设单位、省厅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尽快督促有关单位完成建设单位注册工作,并严格审核从业企业补录业绩信息,补录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 日。
(二)从业企业是指养护工程施工单位,不包括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三)养护作业单位市场监管网上办理模块录入业绩只包含预防性养护、修复性养护和交安设施养护业绩,不包含专项养护(除危桥拆除重建按养护工程业绩填报外,新建、改建公路工程都不算公路养护业绩)和应急养护和机电系统养护。
(四)为便于工作对接,请各建设单位确定一名专项负责同志及联系方式,于6月5日前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交通运输厅路网运行管理处,
付渊,电话0351-4663265,邮箱sxsjtystlwc@126.com。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jtzx/gzdt1/202406/t20240604_95799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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