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公告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做好近期我省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根据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到期的,有效期均延续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原《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二、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厅正在组织建设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制作培训课件。待培训平台上线后,所有持证人员须按要求在我厅培训平台参加继续教育后方可申请《合格证书》延期。
三、《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业务继续按照2024年4月26日发布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工作的公告》相关要求办理。
咨询电话:020-83730347、83807562
原文链接:https://td.gd.gov.cn/zcwj_n/tzgg/content/post_4445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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