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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水运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9 作者:

  6月25日,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涛组织召开2021年全市水运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天管委住交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中心、市局建管科,各航电项目业主、各水运企业、各砂石船舶业主等参会。

  会议通报了近期水运行业环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别针对问题简要汇报了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会议要求:一是坚决落实交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环保责任意识,成立县(区)交通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在6月30日前将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市局。二是坚决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各水运企业、船主、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是环保工作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所属项目污染防治和问题整改工作,防污设施要配备到位,问题要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要落实到位,并在6月30日前完成通报问题的隐患整改。三是局建管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地方海事中心负责问题跟踪督导,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四是落实专人负责省、市环保移交案件的办理,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及时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五是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汛期安全等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六是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水运企业每月24日前要上报企业月报表,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市地方海事中心在25号前汇总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眉山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