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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1〕第020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9 作者:

  经调查发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6月11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216103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主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分别作出处1102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