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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均安镇元龙路(穿越均安水道)至花园路燃气市政管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7-30 作者:佚名

  粤交航政函〔2024〕37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均安镇元龙路(穿越均安水道)至花园路燃气市政管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

  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关于均安镇元龙路(穿越均安水道)至花园路燃气市政管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管道于南沙大桥上游1.2千米处穿越均安水道。根据《内河通航标准》(GB5139-2014),工程所处河段河宽约390米,水深条件较好,岸线及河床稳定,工程选址满足规范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一)通航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均安水道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内河Ⅰ级。《镇元龙路(穿越均安水道)至花园路燃气市政管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通航代表船型详见下表,代表船型合理。

  

  序号

  代表船型

  代表船型尺度(总长×型宽×设计吃水)(米)

  1

  3000吨级货船

  95.0×16.2×3.2

  2

  3000吨级驳船

  90.2×16.2×3.5

  3

  3000吨级集装箱船

  (86.0-90.0)×15.8×(3.5-3.8)


原文链接:https://td.gd.gov.cn/zcwj_n/xkgg/content/post_4465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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