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交通运输局聚焦管理对象全覆盖 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来源: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大兴安岭地区交通运输局针对地域特点,从管理对象源头抓起,摸清底数,拧紧链条,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责任体系。
(一)摸清行业领域管理对象底数
组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各领域底数摸排工作,掌握道路运输、公路桥梁、水运渡口领域企业、车辆、路段、客运站等管理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形成行业基本信息库。大兴安岭地区现有旅游包车企业13家车辆127台、出租车企业6家车辆2427台、公交车企业4家车辆88台、长途(班线)客运企业3家车辆49台、危险品运输11家车辆71台、物流企业(站场)22家运输企业、水运企业3家船舶20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5家、汽车维修企业175家、国省干线2256公里、农村公路5131公里、林业公路14900公里、桥梁998座及7个公路客运站全部入库管理。
(二)拧紧行业监管责任链条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责任清单管理和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领导班子职责清单、年度任务工作要点,明确从主要领导到分管领导到科室负责人再到具体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监管链条,分层管理,层层抓实,推动业务归口部门切实靠前监督巡检。
(三)拧紧企业主体责任链条
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岗位责任,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质量信誉评定、安全责任险等纵深切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岗位安全责任适配能力为中心,全方位拧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原文链接:http://jt.hlj.gov.cn/jt/c105081/202408/c00_317565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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