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省道路运输中心积极贯彻《农村道路客运 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精神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8-07 作者:佚名
9月1日,《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服务指南》)将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提升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质量,8月6日,省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印发专项文件就全省贯彻落实《服务指南》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充分认识《服务指南》的重要意义。《服务指南》的出台,进一步明确农村客运规范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鼓励引导方向,为我省更好巩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促进农村客运健康稳定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属地宣贯工作,学懂弄通熟知《服务指南》内容,有效指导辖区建制村通客车和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服务指南》的宣贯培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宣贯培训方案或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服务指南》内容和要求,在全面正确理解和把握《服务指南》的精神和内涵的同时,对照《服务指南》引导标准,开展辖区农村客运企业、客运班线、客运车辆运行情况摸排评估工作,对达不到《服务指南》要求、不符合《服务指南》规定的,及时督促经营业户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和安全监控监管能力。
三是加强农村客运运营服务的市场监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农村客运运营服务的市场监测,对照《青海省行政区划简册(2022版)》对辖区内农村客运班线运行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及时更新城乡客运基本信息系统中相应数据,并于每季度初更新上一季度农村客运运行监测数据,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坚决杜绝“通返不通”的现象发生。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4-08/06/article_2024080611192034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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