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事局】省海事局开展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 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9-05 作者:佚名
近期,受本轮极端恶劣天气影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当前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夯实汛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以及全面掌握全省船舶管理和技术状况,落实船舶安全监管各方责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汛期全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持续稳定,8月27日至9月3日,省海事局组成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海西州、海北州、海东市、黄南州水域开展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检查组深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航运企业,重点对各地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的落实及汛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汛期期间应急部署和值班值守情况;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双跨双共”推进落实情况;船舶设备维护、污染防治、预防船舶机电设备故障、船舶设施设备、安全培训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对发现的应急演习不达标、安全风险识别不够完善等问题向各海事管理机构、航运企业及船员进行反馈,并向各航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并对各管理单位、航运企业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各航运企业要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要求,高度重视防汛应对工作,做好责任通航水域和码头的严防死守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二是监测排查安全隐患,严密监视雨情汛情水情灾情发展变化,强化研判,严格落实跟踪反馈机制,强化动态监控,加强涉客船舶管理,落实锚泊、靠泊船舶防汛各项措施。 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值班值守,健全应急物资快速调运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能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及时上报险情信息。
期间,检查组还向各海事管理机构、航运企业发放了《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宣传册》《青海省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指南》《青海省船舶登记宣传手册》等,并就交通运输行业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宣贯。
下一步,省海事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防汛减灾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和省厅防汛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水上防汛面临的形势,对通航水域隐患点和灾害风险点进一步排查分析,进一步强化汛期水上安全监管现场督察,紧绷“安全弦”,压实“责任链”,确保洪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可控。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4-09/04/article_2024090413184166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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